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

2025-12-24  来自: 中智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9

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》(GB 29922-2025) 是国jia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自 2026年9月2日 起实施。该标准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定义、分类、使用要求及技术规范进行了系统修订和完善,旨在保障临床营养需求、维护食品安全、规范市场秩序。以下是其核心内容:

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


一、适用范围与定义

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FSMP)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、消化吸收障碍、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,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。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,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。


二、产品分类


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,FSMP分为以下三类:


全营养配方食品


定义: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,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。

适用人群:需补充营养且对特定营养素无特殊要求的人群(如术后康复期、化疗期间食欲减退者)。

示例:雅培全安素、雀巢小佰太能。


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


定义:在全营养基础上,根据特定疾病的病理生理特点调整部分营养素,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的人群需求。


适用人群:


肿瘤患者:高蛋白、高能量、免疫调节配方(如添加ω-3脂肪酸、精氨酸)。

糖尿病患者:低GI碳水化合物、高膳食纤维配方。

肾病患者:低蛋白、低磷、低钾配方。

示例:力存全衡素(肾病专用)、新增的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(特定全营养配方国家标准)。


非全营养配方食品


定义: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,但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,需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。

适用人群:需额外补充特定营养素的患者(如蛋白质组件、碳水化合物组件、脂肪组件)。

示例:蛋白粉(用于肌肉消耗患者)、中链甘油三酯(MCT)油(用于脂肪吸收障碍患者)。


三、技术要求修订


新增产品类别


新增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、特定疾病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等,细化氨基酸组件分类。


调整营养成分限量


修订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限量,新增可选择性成分,如特定维生素、矿物质等。


完善附录与目录


新增附录A“部分1岁~10岁人群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”及其技术要求。

调整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目录,修订“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”目录,增加和细化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分类及技术要求。


强化感官与原料要求


对色泽、滋味、气味、组织状态、冲调性等感官指标进行完善。

明确原料使用标准,禁止使用危害食用者健康的物质。


四、使用要求与警示


指导


FSMP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,人员需基于患者具体医学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后指导使用。


动态调整


在使用过程中,应结合患者的个体反应和实际需求,动态调整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,以准确满足个体化营养需求。


标签警示


标签需显著标注“小蓝花”专属标志及“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”“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”等警示内容。

禁止声称具有预防或治疗功能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作用或保健功能。


五、实施意义


保障临床营养需求


通过科学配方设计,为不同疾病状态患者提供个性化营养解决方案,纠正营养不良、改善营养状态。

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


维护食品安全


修订标准细化原料、感官、营养成分等技术要求,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

规范市场秩序


明确产品分类和注册要求,推动FSMP行业健康发展,避免市场混淆和误导消费者。


特医食品/FSMP

特医食品/FSM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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